2017-10-30 15:12:06
編輯:唐建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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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增強全體市民的國防意識,檢驗我縣防空警報的可靠性,保障戰時人民防空的組織指揮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》第四章第三十五條和《湖南省實施<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>辦法》之規定,定于2017年11月1日在我縣城區進行防空警報試鳴。現公告如下:
一、鳴放時間
2017年11月1日上午9時30分至9時49分(北京時間)。
二、鳴放范圍
東安縣城城區。
三、鳴放信號
鳴放防空預先、空襲、解除三種警報信號,每種警報信號間距時間為5分鐘,警報鳴放過程共19分鐘。
(一)預先警報信號:鳴36秒,停24秒,反復3次為一個周期,時間為3分鐘。
(二)空襲警報信號:鳴6秒,停6秒,反復15次為一個周期,時間為3分鐘。
(三)解除警報信號:連續鳴響,時間為3分鐘。
四、請全體市民相互告知,到時不要驚慌,保持正常的生活、工作秩序,并熟悉防空警報信號。
特此公告。
2017年10月29日
責編:唐建衡